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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家企业被撤销特种劳动防护品安全标志


www.laobao.net 来源:中国劳安全生产报 日期:2010-12-20

 

   

    今年通过换证审核,有191家企业的产品被撤销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约占有证企业的20%,而现场审核暴露出——企业从未对相关制度进行学习和贯彻

    从2005年9月起,我国开始实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今年,第一批取证企业进入换证期。然而,换证的结果却显示,有很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存在较多问题,与国家规定差距很大。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共有1051家企业取得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而今年通过换证审核,有191家企业的产品被撤销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占到有证企业的20%。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企业的产品被撤销安全标志呢?相关企业存在着哪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为此,记者采访了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简称安标中心)主任刘旭荣。

    做鞋的制度“有用”于安全帽?

    对安全帽、防尘防毒呼吸器(口罩)、特种防护服(防化服)、安全带(网)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标志,是我国借鉴学习国际通行做法后实施的管理制度。因为是首次实施这个制度,所以原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大多数在2006年换发了有效期为4年的安全标志证书。第一批有安全标志证书的企业到期了,开始进行换证,由专家到企业进行现场审核,不达标的企业不能获得安全标志证书。

    实地查看,使得一些企业长期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暴露在了专家的面前,如企业管理混乱,制度与现场管理严重脱节,对新颁布的产品标准,没有学习贯彻,还在执行旧的标准,更有甚者对新标准一无所知。

    一家企业通过了ISO9001认证,规章制度和相关文件制定得十分“漂亮”。但是,实际管理与文件要求差距很大。有家企业是生产安全帽的,但在该企业的管理制度中,专家竟然发现了其中有生产安全鞋的相关制度,让人大跌眼镜。专家后来得知,这些制度是该企业请人匆匆制作的,套用了其他企业的制度,而该企业从未对相关制度进行学习和贯彻。但该企业负责人声称,制度他都看过,是“有用的”。

    还有的企业,虽然按规定购买了检测检验设备,但很少使用,或是没有对检测检验设备进行标定,也没有会操作设备的人员。一家生产安全鞋的企业,因为没有使用检测检验设备,使用不合格的配料生产出了一批鞋底,造成了很大损失。

    做安全产品,自己不安全

    由于管理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一些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存在着一些十分明显的隐患。

    一些规模小的企业,还存在着“三合一”的现象,生产、仓库和宿舍区同在一个楼房内,没有设置消防通道、缺乏消防设施等。刘旭荣介绍说,对这样的企业,全部取消了产品的安全标志证书。

    生产玻璃钢安全帽的企业,大都有对安全帽进行打磨的工序。然而,对打磨产生的粉尘,企业却没有采取防护措施,作业现场没有排尘通风设施,也没有给工人发放防尘口罩。一些制造安全皮鞋的企业在烘干作业工序上,有的加装了通风设施,但工人反映经常不开,有的企业虽然给工人发了防毒面具,但防毒面具是“三无产品”,是否为合格产品,工人无法鉴别,企业也没有对工人的佩戴进行监督管理等。

    还有的企业出现了这样的现象:企业生产的防护产品具有什么功能,生产工人不清楚,产品用于什么场合也不知道。有防护服生产企业的工人,对防静电工作服在什么场合下使用,也说不上来。

    以上种种问题和不足,使得前文提到的20%有证企业的产品,达不到相关要求,不符合继续持有产品安全标志的条件。刘旭荣说,有的企业被撤销安全标志的公告挂到网上后,如梦初醒,通过各种途径找到安标中心,甚至请上级领导来说情,但为时已晚。国家安监总局规划科技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对被撤销安全标志的企业产品,不仅要在安标中心网站公告,还要把公告放到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上。

    监管要跟上,规范行业发展

    面对换证审核工作发现的问题,安标中心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分析,并向国家安监总局有关司局提出了相关建议。

    刘旭荣认为,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发放安全标志后,相关的监督和检查必须跟上。由于安标中心只是负责发证,不具备监督检查和处罚的职能,各级安监部门应当把这项工作做好。她介绍说,河北、辽宁和山西等地安监部门对这项工作开展的较好。只有加大对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才能有效遏制劣质产品的流通,从而促进企业使用正规生产的具有安全标志的产品。

    她还希望,有关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标准、检测检验技术支撑等问题,从而让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促进这个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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