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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酚(C6H5OH)
英文名称:Phenol;Carbolic acid
通用或商品名称:石灰酸;酚
一、 理化特性
外观气味:白色结晶块状物,不纯时呈粉红色。
相对密度:蒸气3.24;液体1.072
溶点:40。850C;
沸点:181.90C;
闪点:79.440C
自然点:7150C;
蒸气压:0.1kPa(40.10C)
爆炸极限:与空气混合苯酚蒸气达3%--10%可爆炸。
溶解性:1克/15毫升水、1克/12毫升苯,易溶于醇、乙醚、氯仿、甘油、二硫化碳、凡士林等,几乎不溶于石油醚。
危险性:遇热、明火或氧化剂会燃烧。能与AlCl3+硝基苯、丁二烯发生激烈反应。加热放出有毒的烟雾。能与氧化物发生反应。
二、 对人体危害资料
急性中毒表现
苯酚对皮肤,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也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或损害肝、肾功能。吸入高浓度蒸气后可致头痛、头晕、乏力,视物模糊,肺水肿等,但较少见。误服引起消化道灼伤,出现烧灼痛,呼吸气带酚气味,呕吐物或大便可带血液,有胃肠穿孔的可能。可出现休克、肺水肿、肝或肾损害,一般在48小时内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可死于呼吸衰竭。血及尿酚量增高。
眼接触:可致灼伤。
皮肤灼伤:创面初期为无痛性白色起皱,继而形成褐痂皮,一般为浅II度灼伤。
可经灼伤的皮肤吸收,经一定潜伏期后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等。
慢性中毒表现
长期低浓度吸入可致头痛、头晕、咳嗽、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严重者可有蛋白尿,血及尿酚量增高。皮肤接触可致皮炎。
现场急救
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皮肤污染后立即脱去污染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20分钟;也可先用50%酒精擦拭创面或用甘油、聚乙二醇或聚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7:3)涂抹皮肤后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用饱和硫酸钠溶液湿敷。口服者给服植物油15-30ml催吐,后用温水洗胃至呕吐物无酚气味为止,再给硫酸钠15-30mg,消化道已有严重腐蚀时勿给上述处理。
眼接触:用生理盐水、冷开水或清水冲洗至少10分钟。对症处理。
职业禁忌证
呼吸系统疾病;
明显的中枢神经系统、肝肾疾病;
妇女在妊娠或授乳期。
三、 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尽可能采用隔离式操作。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较高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的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彻底清洗,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进行就业前和定期体检。穿相应的防护服。戴防化学品手套。
泄漏处理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合理通风,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喷雾状水,减少蒸发,用砂土、干燥石灰混合,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或转移到安全场所,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防火防爆措施
灭火: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车间空气卫生标准(mg/m3)
MAC(最高容许浓度)中国:5;前苏联:5
TLV-TWA(时间加权平均阈限值)美国:19 日本:19
空气浓度监测方法
4-氨基安替比林比色法;
气相色谱法。
(摘自《有毒化学品卫生与安全实用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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