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 东莞蓝天劳保 > 安全知识 > 工伤 > 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 | ||||
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 | 推荐相关安全知识 | |||
时间:2007-6-22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安全天地网 |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
||||
点击排行榜 | ||||
|
||||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振安东路910号 联系电话:0769-85370608 传真:0769-85370618 |
网络实名:“东莞劳保”“东莞劳保用品”“蓝天劳保” |
最佳浏览:1024*768 粤ICP备13088461号 |
© 2011 - 2015 BlueSky Co.Ltd 蓝天劳保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