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 东莞蓝天劳保 > 安全知识 > 工伤 > 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评残 | ||||
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评残 | 推荐相关安全知识 | |||
时间:2007-4-1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安全天地网 | ||||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 |
||||
点击排行榜 | ||||
|
||||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振安东路910号 联系电话:0769-85370608 传真:0769-85370618 |
网络实名:“东莞劳保”“东莞劳保用品”“蓝天劳保” |
最佳浏览:1024*768 粤ICP备13088461号 |
© 2011 - 2015 BlueSky Co.Ltd 蓝天劳保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