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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6月4日批准发布二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代号和名称如下:
GA 834-2009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
GA 835-2009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以上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将于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是近年来出现的泡沫灭火系统新产品,与传统的泡沫灭火系统产品组成结构不同,该装置主要由高压部件、低压部件和控制盘等三部分组成。其中高压部件包括:氮气动力瓶组、驱动装置、减压装置等部件,低压部件包括:集流管、连接管、储液罐、分区阀、安全阀、泡沫喷雾喷头等部件。泡沫喷雾灭火装置使用的灭火剂一般为预混型泡沫灭火剂,目前主要有合成型泡沫灭火剂、水成膜泡沫灭火剂、水系灭火剂等。该装置特点是:灭火效率高,安全可靠;无水池、专用电源、泵组及排水设施;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环境污染小;安装、操作、维护简单。这种装置主要应用于油浸电力变压器(尤其是寒冷和压力水源困难地区的变压器和布置在室内及地下的变压器)、燃油锅炉房、燃油发电机房、小型储油罐、小型汽车库、小型修车库、船舶的机舱和发动机舱等场所。
GA 834-2009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东北电力设计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由于国外目前尚无该产品的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主要参考国内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标准的技术指标、性能要求、试验方法等进行了大量验证性试验,获得了可靠数据,保证了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编制组通过反复调查研究、分析讨论,积极采纳相关方面的建议,完成了标准送审稿。经专家审查认为,该标准是在大量试验研究、分析验证的基础上形成的,标准内容符合我国泡沫喷雾灭火装置生产、使用及技术发展的需要,该标准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油浸电力变压器是电站和变电站中最重要的设备之一。变压器体内通常含有大量的易燃性物质,由于过负荷、过电压以及内部绝缘破坏等原因,会产生电气故障或引发电弧,导致变压器本体破坏,大量燃油溢出而导致火灾蔓延。我国自1989年从国外引入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技术,该灭火装置通常由消防控制柜、消防柜、断流阀、火灾探测装置和排油注氮管路等组成,具有自动探测变压器火灾,可自动(或手动)启动,控制排油阀开启排油泄压,同时断流阀能有效阻止储油柜至油箱的油路,并控制氮气释放阀开启向变压器内注入氮气,从而降低油的燃烧温度,最终熄灭火焰的功能。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等单位,广泛征求各生产单位、管理部门及设计部门的意见,参考国内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完成了GA
835-2009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标准编制任务。该标准规定了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式灭火装置及其氮气瓶组、氮气释放阀、排油阀、断流阀、减压装置、消防控制柜、火灾探测装置、油气隔离装置等部件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编写等要求。适用于《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中规定的排油注氮灭火装置,以及电压为35
kV及以上、单台容量为5 MVA及以上的油浸变压器的排油注氮灭火装置,保护油浸电抗器等设备的排油注氮灭火装置可参照采用。
新标准的颁布实施,将对指导泡沫喷雾灭火装置和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的生产、检验和使用,促进各类消防灭火装置的应用发展,提高和保证产品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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