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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9时02分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以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
近年来,我国职业病新发病例数仍呈上升趋势。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职业病危害范围广,煤炭、冶金、化工、建材、汽车制造、医药等行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职业病危害。另外,就是群发性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近几年发生的河北省高碑店市农民工苯中毒、福建省仙游县和安徽省凤阳县农民工矽肺病等事件,一次性造成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患病,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卫生问题。
规划指出,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依法组织其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要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确保职业病病人的权益。同时,规划指出,要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健全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险待遇和标准。逐步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职业病预防、补偿和康复制度。
规划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要制定本地区职业病防治规划,层层分解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损害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违法行为。
此外,规划还提出以下一些目标:
――到2015年,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由现在的8.5%下降到5%以内,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较2008年下降20%,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到2015年,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6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65%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8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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